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

銀行是高度管制的特許行業,為保障存款人權益及國家金融秩序,銀行法第29條規定,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辦理匯兌等業務。如果違反,依第125條規定,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犯罪所得達1億元,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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