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不受理
為刑事判決種類之一,亦稱「公訴不受理判決」(參見刑法第83條第2項第1款)或「不受理判決」(參見刑事訴訟法第303條),屬程序判決之一種,不受理判決確定並不生
一事不再理
之
實體確定力
或既判力。
相關條目
釋字第777號【駕駛人無過失及情節輕微之肇事逃逸案】
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