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意義憲法
形式意義憲法為以
成文法
為前提,在形式上比其他規範享有更高的權威,且名稱上也被稱為憲法的法律文件。此種法律文件具有「效力的最高性」以及「修改程序的特別嚴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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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意義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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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意義憲法
古典意義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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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立憲主義憲法
成文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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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文憲法
剛性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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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憲法
規範性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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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義性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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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意性憲法
原生性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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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性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