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就任官吏時仍保有立委職位?
立法委員依憲法第七十五條之規定不得兼任官吏,如願就任官吏,即應辭去立法委員。其未經辭職而就任官吏者,亦顯有不繼續任立法委員之意思,應於其就任官吏之時視為辭職。
大法官會議主席 院 長 王寵惠
大法官 燕樹棠 黃右昌 李伯申 胡伯岳 洪文灡 張于潯 林 彬 劉克儁 沈家彝
相關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