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民法第968條規定,血親親等的計算,直系血親與旁系血親不同。
從自己往上一代或往下一代數,以一個世代為一親等,例如祖父與孫子女就是二親等的直系血親;
從自己數到同血縁的直系血親,再由同血緣的直系血親,數到要計算親等的血親,再把親等相加,總和的世代數目就是親等的數目,例如同父母的兄弟姊妹之間就是二親等的旁系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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