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同

混同,是權利人與義務人變成同一人,造成權利的消滅

例如:A公司積欠B公司100萬元,後來兩公司合併,100萬的借款債權因混同而消滅;C的土地設定抵押給D,後來C將土地賣給D,原在該土地上設定的抵押權因混同而消滅;E將其地上權設定抵押給其父親F,後來F死亡,E為F的唯一繼承人時,抵押權因混同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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