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經濟部公告「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9點「運費」規定:
企業經營者應記載寄送商品運費之計價及負擔方式;如未記載,視同運費由企業經營者負擔
依上開規定,業者在網路銷售商品,可彈性規劃寄送商品給消費者之費用負擔方式,即寄送費用可約定由業者或消費者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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