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上的思想與表達合併原則,是指人類精神上的思想或概念,僅有一種或有限的表達方式,如果著作權法依然限制其他著作人不能使用此種有限的表達方式,將使思想被他人所壟斷,進而限制文化發展。因此,當人類精神上創作的表達方式與思想合併,就不能成為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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