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訓練
指對於準備就業者,或已就業的新進人員或在職人員,施以各種技能、相關知識與工作態度的訓練。
類型
職業訓練之實施,分為
養成訓練
、
技術生訓練
、
進修訓練
及
轉業訓練
。(職業訓練法 第3條)
相關條目
職能治療
行政法
,
法律文言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