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工時勞工

指所定工作時間,較該事業單位內之全部時間工作勞工(全時勞工)工作時間有相當程度縮短之勞工,其縮短之時數,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之。

例如 公司每週輪派到工2次,每次4小時,時薪1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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