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

指聯絡鄉(鎮、市)間交通及鄉(鎮、市)與村、里、原住民部落間之道路。鄉道乃依據中華民國《公路法》第2條規定而設置,由各縣政府負責管轄與養護。原省轄市境內鄉道均於2007年-2010年間解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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