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客觀理論

實質客觀理論的觀察角度仍為行為人的客觀行為,但是在認定標準上則不同於形式客觀理論,以構成要件行為為準的認定方式,而是另外地以一些實質性的判斷標準為依歸,如:

若已對保護的行為客體直接產生危險或是行為的進行已可認為構成要件行為的組成部分時,即為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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