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要件故意
包括「認知」與「意欲」。
「認知」,指對行為、
因果關係
及結果等
客觀構成要件要素
之實現有所認識;
「意欲」,指行為人心理上希望
構成要件
實現或結果發生的態度。如行為人認知以刀刺入被害人心臟將致其死亡,心理上也希望結果發生,即具殺人罪之構成要件故意。
相關條目
故意
雙重故意
刑法
,
故意
,
刑法總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