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種想像競合犯

想像競合」指刑法第55條前段「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的規定。數罪的構成要件相同時,稱為「同種想像競合犯」;數罪的構成要件不同時,稱為「異種想像競合犯」。

如持槍射殺正在執勤中的員警,就是以一行為同時觸犯殺人罪妨害公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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