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人口罪

買賣人口」係指行為人(買方或賣方)與他人(賣方或買方)談妥人口(被害人)及價金,並將被害人移置於買方或他人實力支配下之行為。

刑法第296條之1第1項之買賣人口罪,其犯罪實行,須有買方、賣方,且雙方均構成犯罪,才成立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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