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指的是,在違反他人意願的情形下,對於他人實施強制力,取得他人的隱私資訊。行為人如果不依法令規定搜索他人的身體、住宅、建築物、船舶、車輛或航空器,將構成刑法妨害自由罪章中的第307條違法搜索罪,可以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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