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保護
為保護刑滿出獄者、
保護管束
處分者、觀護中的少年等依《更生保護法》認定應受保護的對象,使其自立更生,適應社會生活,並預防再犯的各種措施,稱為「更生保護」。
類型
更生保護措施大抵分為三類:
直接保護:包括教導、
感化
或技藝訓練等,若保護對象為衰老、疾病或身心障礙者,則送由救濟或醫療機構
安置
或治療;
間接保護:包括輔導就業、就學等;
暫時保護:包括資送回籍、安置於其他處所,或予以小額貸款等。
相關條目
更生人
刑法
,
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