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以受託人地位,收受信託款項,依照信託契約規定的條件,為信託人指定的受益人的利益而經營的資金。
本法稱信託資金,謂銀行以受託人地位,收受信託款項,依照信託契約約定之條件,為信託人指定之受益人之利益而經營之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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