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類事件

根據家事事件法第3條,戊類事件包含:

  1. 因婚姻無效、撤銷或離婚之給與贍養費事件。
  2. 夫妻同居事件。
  3. 指定夫妻住所事件。
  4. 報告夫妻財產狀況事件。
  5. 給付家庭生活費用事件。
  6. 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事件。
  7. 變更子女姓氏事件。
  8. 定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事件。
  9. 交付子女事件。
  10. 宣告停止親權或監護權及撤銷其宣告事件。
  11. 監護人報告財產狀況及監護人報酬事件。
  12. 扶養事件。
  13. 宣告終止收養關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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