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訴訟標的成立之協議
約定在此訴訟程序上,僅就某
訴訟標的
進行
攻防
,不再為
訴之變更
、
追加
或
反訴
;亦得
協議
以紛爭單位作為訴訟標的。
相關條目
爭點簡化協議
民事訴訟法
,
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