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確定法律概念

因為生活事實的多樣與複雜,立法者往往沒辦法鉅細靡遺地用精確的文字來立法,所以法律構成要件會出現較為空泛及不明確的用語(例如: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正當理由、粗俗不雅、增進公眾便利、國家安全、妨害身心健康、無經營價值等),這類用語就是不確定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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