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離訓

參加晉升官等訓練人員於訓練期間,無法繼續接受訓練,向訓練機關(構)申請離訓經核准,並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廢止當年度受訓資格者,得於次年度後,由各遴選(主管)機關再依規定函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參加是項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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