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上決定

實體上決定代表實質審查,以訴願為例,訴願決定可分為:

其中,除不受理之決定屬於形式決定(亦即僅就訴願法第77條所規定之事項審查)外,其他為實體上決定,換言之,受理訴願機關實質審查訴願事件之行政處分是否違法或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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