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分 行政機關為了處理公法上的具體事件,所作成單方的、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果的公權力行為。 例如 醫生因為有精神疾病,主管機關認定不能再執行業務,而廢止其執業執照,主管機關所為廢止執業執照的行為,即行政處分。 要件 行政機關的作為 直接發生法律效果的行為 公法上規制措施(法效性) 單方行為 外部行為 針對特定具體事件的行為 相關條目 受益人 一般處分 下命處分 不當連結禁止原則(行政) 公法上不當得利 公法上地位 公法上法律關係 公法上金錢給付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 公權力行政 反面理論 代履行 同一性 多階段行政處分 存續力 行政收容 行政行為 行政行為拘束力 行政行為明確性原則 行政作用 行政契約 行政執行 行政執行署 行政處分之附款 行政處分無效 行政處分權 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法 行政罰 行為形式併用禁止原則 行為或不行為義務執行 即時強制 形式存續力 形成處分 事實行為 事實通知 依法行政原則 和解契約(行政) 法律優位原則 法效性 附負擔之行政處分 侵益行政處分 便宜處分 保留廢止權 保護規範理論 信賴利益 信賴原則(行政) 怠金 重新進行行政程序 重新審查 原處分機關 容許性 行政處分效力 消滅時效中斷 涉物行政處分 追繳 除斥期間 高權行為 停止執行 執行力 執行名義(行政法) 寄存送達(行政) 情況決定 授益行政 授益行政處分 第二次裁決 處分契約 陳述意見書 單方行政行為 復審 程序行為 裁決書 裁量處分 訴願 訴願先行程序 訴願決定 訴願前置主義 訴願機關 訴願權 須協力之行政處分 違法裁量 實質存續力 實體上決定 對等契約 構成要件效力 廢止行政處分 撤銷 暫時權利保護 確認效力 確認處分 調任 調處 調職 聲請停止執行 隸屬契約 雙務契約 聽證 羈束處分 觀念通知(行政) 一般給付訴訟 交通行政訴訟 爭點主義 特別要件 狹義之行政訴訟 追加確認訴訟 參加人(行政) 略式審查 給付訴訟 訴之追加 撤銷訴訟 確認訴訟 課予義務訴訟 鄰人訴訟 利害關係人 教示條款 教示規定 備查 訴之追加 訴之變更 訴訟費用 認可 撤銷 信賴保護原則 新聞自由 釋字第448號解釋-行政機關出售、出租公有財產所生爭議之審判法院? 權利救濟 聲明不服 行政法, 行政處分, 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