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分效力 按通說之見解,對於行政處分成立生效後所會產生之效力而言,除行政處分瑕疵程度嚴重而自始無效外,可以區分為以下四種行政處分之效力內涵: 存續力 構成要件效力 確認效力 執行力 相關條目 行政處分效力 存續力 形式存續力 實質存續力 構成要件效力 確認效力 執行力 行政法, 行政處分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