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存續力 係指行政處分之內容,對於其相對人、利害關係人與原處分機關具有拘束之效力,不得任意否認其效力而予以廢棄之。 實質存續力之存在時點,則係行政處分對外發生法律效果時(對相對人已為送達或公告)始發生效力。 相關條目 行政處分效力 存續力 形式存續力 實質存續力 構成要件效力 確認效力 執行力 行政法, 行政處分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