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分無效 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當然、確定不發生效力。例如:人民假冒是公務員而作成行政處分,這樣的處分無效。 行政程序法 第 111 條 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相關條目 構成要件效力 行政法, 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