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裁量 行政機關對於是否為行政行為,以及如何為行政行為,依法律規定有裁量空間者,其行使裁量權時,如 逾越裁量權限、不為裁量或濫用權力等情形,便是違法裁量。(行政訴訟法第4條第2項、第201條) 行政訴訟法 第4條第2項 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行政處分,以違法論。 行政訴訟法 第201條 行政機關依裁量權所為之行政處分,以其作為或不作為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者為限,行政法院得予撤銷。 相關條目 行政裁量 裁量瑕疵 裁量收縮 行政法, 行政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