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權力 (öffenliche/puissance publique) 公權力為國家或自治團體以優越之意思主體,對人民命令強制之權力。僅有國家得行使這些權力,此類權力的行使屬於公法上之行為,由公法加以規範。公權力的行使相對於私法上之行為。 國家機關行使統治權作用之行為而言,包括運用命令及強制等手段干預人民自由及權利之行為,及提供給付、服務、救濟、照顧等方法,增進公共及社會成員之利益,以達成國家任務之行為(最高法院80年度台上字第525號判決)。 相關條目 公法 不融通物 自助行為 非訟事件 契約自由原則之限制 公共事務 受託公務員 明確性要求 法定職權 脫逃罪 違背查封標示效力罪 職權公務員 代行告訴 取證合法重要性 武器對等性 偵查程序 強制偵查 行政法總體系 一般處分 一般徵收 土地徵收 大學自治 公法上地位 公法請求權 公物 公權 公權力行政 王之行為理論 正當法律程序(行政) 扣繳義務人 行政主體 行政助手 行政命令 行政委託 行政法人 行政契約 行政處分 行政程序 行政管理職權 求償權 私法人 私經濟行政 特別犧牲理論 高權行為 基本權第三人效力 強制執行 旋轉門條款 裁決書 間接行政 損失補償 徵收 機關 歸責原則(行政法) 雙階理論 私法 私經濟行為 行政法院 違法 居住自由 武器平等原則 程序權 萬能政府 雙首長制 釋字第448號解釋-行政機關出售、出租公有財產所生爭議之審判法院? 釋字第525號解釋-銓敘部就後備軍人轉任公職停止優待之函釋違憲? 權力 權利 警察權 行政法, TAG:權力分立, 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