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團體 實施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組織或團體。 廣義的自治團體,指整個的自治體系,包括各級自治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在內。 狹義的自治團體則僅指各個自治機關的本體。 例如 在地方自治團體,直轄市設市政府及市議會,直轄市分區設區公所;縣設縣政府及縣議會;鄉、鎮、縣轄市設鄉(鎮、市)公所及鄉(鎮、市)民代表會;鄉之下設村;鎮、縣轄市及區之下設里。 相關條目 公務員 公共設施 公有建築物 公權力 公權力行政 地之效力(行政法) 地方自治 行政機關 鎮公所 行政法, 地方制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