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非難性

刑法學說以「罪責」為犯罪成立要件之一。

罪責係指行為的不法係可歸責於行為人之責任,「責任」,則指非難之可能性而言,亦即對於行為人雖然可決定其應為合法行為,但卻偏偏決定實施違法行為,其所實施之違法行為即應予以歸責,而具有可難性。

相關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