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性原則

(Koinzidenzprinzip)

係「行為與責任同時存在原則」之簡稱,指得是行為人必須在特定時點完全實現某一犯罪的不法與罪責要素,才能構成犯罪,倘若行為時欠缺責任能力,犯罪即無法成立。

原因自由行為係將構成要件行為的時點,從「結果行為階段」前置到「原因行為階段」,亦即將「原因行為」當成構成要件行為的一部分。在前置的構成要件行為時點,即便行為人開始自陷於責任能力障礙狀態,仍具有責任能力,處罰行為人並未違反罪責同時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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