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外法權
(extraterritoriality)
治外法權係基於國際法或外交談判的結果,使特定人士於本國領域內的
犯罪行為
不受本國法律規範,國際上認為享有治外法權者,主要有以下三者:
外國元首:國際法上認為應邀到訪的外國元首及其同行家屬與隨從,皆享有
外交豁免權
。
外國使節:外國駐本國的大使、公使、領事等按國際慣例皆享有外交豁免權。
外國軍隊:經本國允許而停留在本國的外國軍隊在停留期間享有治外法權。
相關條目
地之效力
主要
屬地主義
輔助
屬人主義
保護主義
世界主義
現實領域
-
擬制領域
隔地犯
治外法權
刑法
,
刑法效力
,
地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