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外法權

(extraterritoriality)

治外法權係基於國際法或外交談判的結果,使特定人士於本國領域內的犯罪行為不受本國法律規範,國際上認為享有治外法權者,主要有以下三者:

  1. 外國元首:國際法上認為應邀到訪的外國元首及其同行家屬與隨從,皆享有外交豁免權
  2. 外國使節:外國駐本國的大使、公使、領事等按國際慣例皆享有外交豁免權。
  3. 外國軍隊:經本國允許而停留在本國的外國軍隊在停留期間享有治外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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