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為 指在中華民國領域內,或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生命、身體,依中華民國法律有刑罰規定之行為及刑法第18條第1項、第19條第1項及第24條第1項前段規定不罰之行為。 學理 犯罪行為係指個體之行為違反當時當地居民所一致認同之公益(公共秩序、共同利益、法律規範),而受到社會大眾譴責之行為,而行為當時是否基於自由意志或生心理缺陷而造成,均不影響其成立犯罪。 相關條目 原始取得 不能未遂 主觀理論 加重構成要件 包庇賭博罪 另行起意 未了未遂 犯意變更 犯罪 犯罪被害補償金 共同正犯 共謀共同正犯 刑事責任能力 刑法分則加重 因果關係中斷 自然的行為單數 行為主體 事中共同正犯 治外法權 法定刑 附條件緩刑 非難性 宣告刑 相當因果關係 背信罪 特赦 國際司法互助 執行刑 常業犯 教唆犯 牽連犯(已刪除) 著手實行(犯罪階段) 新舊法比較 概括犯意 經濟犯罪 罪刑 違法性意識 隔地犯 實害犯 實質預備犯 瘖啞人 監護處分 聚合犯 擇一因果關係 幫助犯 繼續犯 人之同一性 免刑判決 免訴權 告訴不可分 告訴期間 客觀不可分 科刑資料 追訴權時效 毫無合理懷疑 習性推論禁止法則 裁判上一罪 鑑定 羈押 警察權 刑法, 刑法總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