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外法權 (extraterritoriality) 治外法權係基於國際法或外交談判的結果,使特定人士於本國領域內的犯罪行為不受本國法律規範,國際上認為享有治外法權者,主要有以下三者: 外國元首:國際法上認為應邀到訪的外國元首及其同行家屬與隨從,皆享有外交豁免權。 外國使節:外國駐本國的大使、公使、領事等按國際慣例皆享有外交豁免權。 外國軍隊:經本國允許而停留在本國的外國軍隊在停留期間享有治外法權。 相關條目 地之效力 主要 屬地主義 輔助 屬人主義 保護主義 世界主義 現實領域-擬制領域 隔地犯 治外法權 刑法, 刑法效力, 地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