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刑 執行刑係指法官判決犯罪行為人應執行之刑度。 罪數論 非實質競合數罪之情形,則執行宣告刑,故宣告刑內容與執行刑相同 例如 行為人犯傷害罪,處拘役40日,「拘役40日」為法院針對該傷害行為之宣告刑,亦執行拘役40日,亦即「拘役40日」為執行刑,與宣告刑內容相同。 實質競合數罪時,併合處罰則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執行刑 例如 犯罪行為人犯25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6月,依據刑法第51條第5款:「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可知應執行刑為「1年6月至30年」間加以決定,而定應執行刑5年。 相關條目 法定刑-宣告刑-執行刑 主刑-從刑 刑法, 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