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斗效應

指刑事司法體系並未以相同之方式處理案件, 實務上只有少數案件會到達法院接受判決或經量刑定罪入監執行。犯罪案件在各刑事司法部門執法人員自由裁量下,案件逐層經過篩檢,只部分案件留在系統內處理, 而其他案件排除於刑事司法體系之外。

對司法之影響

  1. 警察機關對第三者或被害人報案吃案未登錄,將使社會治安更加惡化。
  2. 警察機關未破案使案件成懸案,造成刑事司法體系缺效性與無能。
  3. 警察、檢察官之犯罪偵查逮捕起訴免訴緩起訴,法官之羈押免刑科刑,常因權貴介入或罪證不足而無法正常運作,戕害司法公信力,使民眾對司法不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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