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 警察是依據法令,以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為目的(警察法第2條),並以指導、服務、強制為手段的行政作用。 其中,「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為主要任務,「促進人民福利」為輔助任務。 相關條目 自力救濟 自首 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 貪污圖利 漏斗效應 肇事逃逸 褫奪公權 一目瞭然法則 司法警察 犯罪嫌疑人 合理懷疑 自白 告訴人 非任意性抗辯 非供述證據 機會教唆 下命處分 不服從稽查取締 事實行為 高權行為 審問 人身自由 警察法規總體系 身份查證 臨檢 警察輔助任務 警察學 警察職權 行政法, 警察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