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力救濟
係指不循法律途徑而以自己的力量爭取權利或要求達到某種目的的方式。
一般而言,人民可以透過訴訟,依法請求法院的協助以維護個人的權利。但在人民碰到權利被侵害的情況下,有時不請求,或想求而來不及請求司法警察機關、檢察機關或法院的協助,而自行以自己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合法的自力救濟指的是「自助行為」。例如 欠你很多錢的債務人要偷偷的溜出國,逃避債務不準備回來,結果在機場被你看到,你可以自己把他抓起來,但要儘快交給警察機關或檢察機關或法院處理,不會構成妨害自由。
民法 第960條
占有人,對於侵奪或妨害其
占有之行為,得以己力防禦之。
占有物被侵奪者,如係
不動產,占有人得於侵奪後,即時排除加害人而取回之;如係
動產,占有人得就地或追蹤向加害人取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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