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 司法警察是負責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的人員,包括警察、憲兵、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使司法警察職權的人,應受檢察官及司法警察官之命令,偵查犯罪。 法定義務 司法警察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並將調查之情形報告該管檢察官及司法警察官。且實施調查有必要者,得封鎖犯罪現場,並為即時之勘察。(刑訴231條) 相關條目 口供 同行 自力救濟 刑求 犯罪黑數 自首 國際司法互助 一目瞭然法則 一般拘提 任意偵查 共同權限理論 污點證人 告訴人 函送 拘票 法官保留原則 附帶扣押 附帶搜索 保護性掃視 相當理由 穿刺性處分 約談 庭上搜索被告 訊問 偵查不公開 偵查庭 偵查程序 偵查輔助機關 偵查機關 移送 逕行搜索 通知書 通訊監察書 通緝書 陷害教唆 無令狀搜索 發交查證制 傳聞法則 解送 詢問 緊急拘提(捕) 緊急通訊監察 撤回告訴 熱追緝 緘默權 選任辯護人 隨案解送 隱密探話 警詢筆錄 囑託扣押 法警 武器平等原則 憲法保留 警察權 刑事訴訟法, 法院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