瘖啞人

「瘖啞人」係指出生及自幼聾啞而言,簡單來說就是無聽能又無語能的人。聾而不啞,或啞而不聾,均不適用刑法減刑規定,且所謂「自幼」,係指未滿7歲者而言。

刑法 第20條

實務見解認為,瘖啞人之犯罪行為是否減輕其刑,為事實審法院斟酌審認之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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