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毒品罪
規定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分別對於轉讓第一、二、三或四級毒品的行為予以處罰。
轉讓毒品指的是,沒有獲取利益的意思,而將毒品交付他人的行為。例如,某甲將甲基安非他命
無償
贈送給別人。
相關條目
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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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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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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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圖販賣而持有
毒品分級
第一級毒品
第二級毒品
第三級毒品
第四級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