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毒品罪 規定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分別對於轉讓第一、二、三或四級毒品的行為予以處罰。 轉讓毒品指的是,沒有獲取利益的意思,而將毒品交付他人的行為。例如,某甲將甲基安非他命無償贈送給別人。 相關條目 持有-運輸-轉讓-意圖販賣而持有 毒品分級 第一級毒品 第二級毒品 第三級毒品 第四級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