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之立法目的,不僅在於防止家庭暴力之發生,也在於對已發生家庭暴力之相關人員進行輔導治療,故定有加害人處遇計畫制度。
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是指對於加害人實施之認知教育輔導、親職教育輔導、心理輔導、精神治療、戒癮治療或其他輔導、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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