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行政事務指令權

檢察行政事務指令權係指對經費、人事、其他行政監督事項,行政首長僅得以間接、消極由外部加以警告、命其注意或發動公務員懲戒程序,此非屬檢察事務而與檢察一體無關。

相關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