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政權

是指人民參與國家意見之權利。藉由參政人民可參與國家統治權的行使。

憲法第17條
  •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故我國學說上大多以「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項權利合作為參政權,同時包含被選舉權

權能區分

參政權依據權能區分理論,其可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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