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人民參與國家意見之權利。藉由參政人民可參與國家統治權的行使。
故我國學說上大多以「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項權利合作為參政權,同時包含被選舉權。
參政權依據權能區分理論,其可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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