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地位 係指人民主動參與國家統治的地位:參政權。 德國法學家耶令芮克(Jellinek)提出「國家與人民的四種關係」理論:可分為積極地位、消極地位、主動地位及被動地位。 相關條目 消極地位 被動地位 積極地位 憲法, 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