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是唯讀的,您可以看到原始碼,但不能更動它。您如果覺得它不應被鎖上,請詢問管理員。 ~~META: title="主動地位", description=" " ~~ ====== 主動地位 ====== 係指人民主動參與國家統治的地位:[[憲法:參政權|參政權]]。 德國法學家耶令芮克(Jellinek)提出「國家與人民的四種關係」理論:可分為[[積極地位]]、[[消極地位]]、主動地位及[[被動地位]]。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憲法 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