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司法違憲審查制度

非司法違憲審查制度又稱「政治違憲審查」,係指由司法機關以外之機關,掌理違憲審查,有以立法機關或特設機關為之者。如法國以法國憲法委員會行使違憲審查、中國以人民大會行使違憲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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