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憲 大法官解釋憲法之事項,包括:適用憲法發生疑義之事項、法律或命令有無牴觸憲法等有關違憲事項。 中央或地方機關、人民等均可依法定要件與程序聲請釋憲。大法官所為之解釋,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或其適用法律、命令所表示之見解,經大法官解釋認為與憲法意旨不符,得作為聲請再審或提起非常上訴之理由。 相關條目 違憲 - 大法官釋憲 司法違憲審查制度 - 非司法違憲審查制度 集中違憲審查制度 - 分散違憲審查制度 具體違憲審查制度 - 抽象違憲審查制度 抑制性違憲審查制度 - 預防性違憲審查制度 憲法, 違憲審查